運輸應急預案熱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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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應急預案(篇1)
為了貫徹落實《池州市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積極做好冬季冰雪等惡劣天氣下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障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雪災等惡劣天氣所造成的各種危害,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預防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區道路運輸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應對重大冰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控制突發事件擴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秩序健康發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三、工作原則
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暢通,確保運輸安全。
四、應急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內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五、應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領導下,成立貴池區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下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陳勝利
副指揮長:杜守東、王彥安
成員:余曉東、何令明、饒云永、舒錫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何令明任辦公室主任。下設應急指揮協調組:杜守東任組長,何令明副組長;公路通暢保障組:王彥安任組長,舒錫強、趙文鋒任副組長;交通運輸保障組:杜守東任組長,張力、查亞明副組長;后勤保障組:張志翔任組長,徐忠寶、查亞明任副組長;宣傳報道組:康征宇任組長,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組長;值班聯絡組,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
值班電話0566-256xxxx、0566-256xxxx(夜間)。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根據上級部門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應急命令,指揮、調度、督促各部門開展應急運輸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
2.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所在工作組的工作,帶領有關成員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運輸任務。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協調工作,向指揮長報告工作相關情況。綜合各組情況,傳達指揮長的命令,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善后工作。
4.應急指揮協調組職責:負責防范冰雪應急的整個信息、協調、組織、指揮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組職責:組織安排運力儲備,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輸車輛和人員,督促運輸企業對車輛安裝防滑鏈條等安全措施,協調解決在運輸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公路暢通保障組職責: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機具和人員,保障應急救援保障過程中公路、橋梁暢通,協調解決在公路暢通保障任務中的各種問題。
7.后勤保障組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救災情況,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做好救災資金的儲備和搶險物資、工具的購置及后勤保障。
8.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防抗雪災等極端天氣以及由此引發的公路上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及時收集、監督、指導交通系統對防抗雪災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工作。
9.值班聯絡組職責:堅守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員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報告或指示后迅速傳達到指揮部辦公室隨時保持同指揮長、副指揮長、各保障組、上級有關部門及各單位的聯系,收集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做好值班記錄。
(三)應急組織
1.貴池區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隊,由運輸保障組統一調度,負責全區縣鄉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并指導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加強鄉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應組建相應的應急分隊,實施轄區內鄉村道路的應急管理。
2.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負責組建客、貨應急運輸小分隊。一是從客運企業抽調10輛技術性能優良,合計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線客運車輛,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客運應急小分隊,負責全區道路旅客應急運輸,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客流應急運輸,嚴防旅客滯留;二是從貨運企業抽調10輛1-10噸和10輛10噸以上技術性能優良的車輛和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貨運應急小分隊,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全區群眾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的應急運輸,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對客運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惡劣天氣期間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組建成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對全區運輸市場實施動態監管,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全區主干道路面流動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轄區為單位,落實好源頭管理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本轄區內道路流動巡查工作。
4.海事部門加強對轄區渡口的監管,配合鎮、街政府落實好對渡口的日常監管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嚴禁渡運。
(四)應急物資儲備
運管所負責督促客、貨運輸企業為已確定的`應急運輸小分隊的應急車輛配備防滑鏈等必要的應急設備設施,提高應急車輛安全運營能力。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為全局應急救援車輛配備防滑鏈等設備,保障在應及時車輛能夠正常投入使用,同時配備足夠的砂石、工業用鹽等防滑及融雪物質,以備應急之需。
六、應急響應
在出現強降雪天氣,道路雪阻結冰、旅客滯留等情況時,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應急領導組迅速啟動本應急預案。
(一)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應急領導組及時對當前天氣狀況給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工作。
(二)及時發布氣象預警,督促各單位進入應急狀態,應急小分隊人員及裝備24小時待命。
(三)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給道路正常通行、旅客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影響時,各單位要根據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立即組織小分隊開展應急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組每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力量和裝備,安排部署應急處置任務和措施,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應急預案。
七、應急要求
(一)各保障組要完善應急處置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全力以赴確??h鄉公路暢通。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單位要立即動員起來,對于橋梁和急彎、陡坡路段的積雪結冰,應急小分隊及相關設備設施要迅速趕赴現場,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全體運政、路政執法人員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養護道班要24小時在崗,險情沒有解除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切實加強公路客運安全管理。運管所要進一步加強“三關一監督”工作,確保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運輸安全。各運輸企業要督促駕駛員隨車配帶防凍液、防滑鏈、三角木等防凍防滑器材,教育駕駛員安全謹慎駕駛,認真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確保安全。出現雪阻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時,一要及時停運省際、市際客運班線;二要停運路況較差的農村客運班線;三是因雨雪天氣影響正班車輛及時返程,客運站出現旅客滯留時,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客運企業應迅速安排應急運輸車輛進行疏運。
(三)應急預案啟動以后,各單位要立即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情況時,要立即組織小分隊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做好災害應急工作。
運輸應急預案(篇2)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后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2022651),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布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3648486)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尸體保存、認領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運輸應急預案(篇3)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愤\輸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甬政發〔2005〕116號)、《寧波市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甬政發〔2005〕40號)、《寧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甬政辦發〔2007〕160號)、《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10〕16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鄞州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車輛碰撞傾覆等事故的應急處置。
1.4事故分級
1.4.1一般事故(IV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下的事故;
(3)危險化學品泄漏難以堵住,需要倒罐過駁作業,或危險化學品槽罐車傾覆,需要調用吊車吊裝作業的事故。
1.4.2較大事故(II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1.4.3重大事故(I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1.4.4特別重大事故(I級)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爆炸,需緊急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體系
2.1應急指揮部
2.1.1應急指揮部組成
建立鄞州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作為全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區政府應急辦副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事發地分管副鎮(鄉)長、街道副主任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紀委)、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質監分局、區農林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城管局、區水利局、區氣象局、寧波鄞奉海事處、事發地鎮鄉(街道)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啟動區級應急響應;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區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1.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區政府辦公室: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國務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傳達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
(2)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新聞發布和新聞報道;及時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和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3)區公安分局:負責事故信息上傳下達和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統一調動全區警力開展現場處置與救援;組織做好事故調查處理。
(4)區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5)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
(6)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7)區環保局:負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協助事發地政府做好環境污染善后處置;負責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調查處理。
(8)區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運送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倒罐車輛;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9)區質監分局:負責提出事故中涉及壓力容器特種設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區民政局:協助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救助工作。
(11)區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12)區城管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事故周邊相關控制區域的交通與治安秩序;負責所管轄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污染清除;負責自來水的停水和供水調度。
(13)區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14)區農林局:負責涉及漁業養殖的案件調處。
(15)寧波鄞奉海事處:負責所管轄水域的污染清除及相關案件調處。
(16)區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提供相關氣象參數和應急處置對策。
(17)事發地鎮鄉(街道):協助區應急指揮部實施事故控制、人員疏散、秩序維護、救援保障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區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區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4專家組
建立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事故預防
3.1安全風險評估
區公安交警部門應將劇毒氣體(氯氣、氟化氫等)運輸通行的主干道及時向當地鎮鄉(街道)及有關部門通報。當地鎮鄉(街道)應對主干道沿線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并制訂重點區域的公眾應急疏散預案。
3.2應急求援網絡
當地鎮鄉(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應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社會相關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網絡,完善通訊聯系方式,實現應急物資裝備的快速調用。
四、應急啟動
4.1應急啟動主體
根據事故等級和事發地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確定應急響應的啟動主體。
(1)發生一般事故(IV級),由事發地鎮鄉(街道)啟動應急響應,并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區級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應急援助;若事態超出事發地鎮鄉(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或區政府認為有必要的,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統一指揮協調事發地鎮鄉(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2)發生較大事故(III級),若事態處于區政府可控制范圍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并將情況及時報市政府應急辦;若事態超出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請求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3)發生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上級政府啟動應急響應時,事發地下級政府必須啟動應急響應。
4.2應急啟動程序
(1)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交警122、消防119)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報警后,立即調度事發地鎮鄉(街道)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門趕赴事故現場進行處置。
(2)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和事發地鎮鄉(街道)要及時收集事故處置的動態信息,若區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門尚不足以有效處置事故,應視情立即通知區安監、衛生、環保、交通、質監、城管、水利、農林等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
(3)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一般事故(IV級),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向鎮鄉(街道)分管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由鎮鄉(街道)分管領導決定啟動鎮鄉(街道)級應急響應。同時,鎮鄉(街道)和公安部門應立即報告區政府,必要時啟動區級應急響應。區政府總值班室密切關注事故動態信息,將重要情況報告區政府領導、區政府應急辦負責人,必要時由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應急辦報告。
(4)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較大事故(III級),事發地鎮鄉(街道)和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提出啟動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啟動區級應急響應;情況嚴重由區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由上級政府決定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
區級應急響應一旦啟動,由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通知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調派有關人員、物資裝備趕赴事故現場。
(5)若事故的嚴重程度已達到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立即啟動區級應急響應,并由區政府逐級向上級政府和應急辦報告,由上級政府決定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
五、現場處置
5.1現場指揮
啟動區級應急響應時,現場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F場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由事故現場的區公安分局負責人或公安消防部門有關人員履行現場指揮職責。
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處置與救援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長的統一指揮。
5.2社會資源調用
(1)吊車。需要吊車及拖曳車輛的,由區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網絡單位調用。
(2)倒罐車輛。需要倒罐過駁車輛及設備的,事故車輛業主單位應自行及時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區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求援網絡單位調用。
(3)專家。需要危險化學品方面專家和承壓罐車方面專家進行技術指導的,分別由區安監、質監部門負責落實。
(4)勞務人員。需要勞務人員參與應急處置的,由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落實。
5.3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
(1)實施主體。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及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調用特種的設備工具,由區公安消防部門或區質監部門負責落實。
(2)安全防護。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區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5.4環境污染處置
若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區環保等部門協助當地政府按《鄞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鄞政辦發〔2007〕24號)等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1)區環保部門負責環境監測和監察,協調專業應急隊伍和社會資源參與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案件調處工作。
(2)若事故發生在臨海、臨江(河、湖、水庫)道路,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海洋、江(河、湖、水庫)環境污染的,根據實際情況,海事、城管、水利等部門做好所管轄水域的污染控制和清除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案件調處工作;區農林局做好涉及漁業養殖的案件調處工作。
(3)若事故造成飲用水源污染的,由區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的調度,由城管部門負責自來水的停車或供水調度。
5.5醫療救護
(1)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由衛生部門負責協調醫療救治工作。
(2)在進行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等化學品倒罐作業時,衛生部門應安排120救護車就近待命。
5.6應急疏散
區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管制和事故區域警戒。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公眾應急疏散。
5.7后勤保障
事發地鎮鄉(街道)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5.8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按相關規定實施。
六、善后處置
6.1環境恢復
區環保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情況跟蹤監測,指導災后環境恢復工作。
6.2賠償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蛳扔蓞^政府和事發地鎮鄉(街道)按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6.3總結評估
事故應急處置結束15日內,事發地鎮鄉(街道)應對事故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將書面材料報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應急辦)、區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七、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公安分局負責制訂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鎮鄉(街道)和派出所、交警、安監、消防等職能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做好救援隊伍建設和物資裝備配置等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篇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永峰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運輸應急預案(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終止與善后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四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應當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協調聯動的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制。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共同加強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準備
第六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國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國家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國家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地方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地方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第七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明確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監測與預警、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恢復與重建、培訓與演練等具體內容。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應急預案涉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能的,在制定過程中應當征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與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銜接一致。
第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點港口和場站的經營單位以及儲運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交通運輸企業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和演練驗證,適時修訂。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劃和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維護、管理和調撥制度,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和運力,配備必要的專用應急指揮交通工具和應急通信裝備,并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第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建設交通運輸專業應急隊伍。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隊伍。
第十五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能力和人員素質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非專業應急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及演練,提高協同應急能力。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其他應急力量提供單位建立必要的應急合作關系。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轄區內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將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所有列入應急隊伍的交通運輸應急人員,其所屬單位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人員的`人身風險。
第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鼓勵志愿者參與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第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建立專家咨詢制度,聘請專家或者專業機構,為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供相關意見和支持。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制度,并結合交通運輸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年度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第二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研究開發用于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財政預算情況,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安排應急專項經費,保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
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主要用于應急預案編制及修訂、應急培訓演練、應急裝備和隊伍建設、日常應急管理、應急宣傳以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二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并完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統計、分析、報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與各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獲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突發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交通運輸的相關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會商,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制定應對方案。對可能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管理工作。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組織開展企業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危險源監控與管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基礎信息數據庫,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設施和人員,對突發事件易發區域加強監測。
第二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通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實際需要,配備必要值班設施和人員。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進入預警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可能發生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特點,采取下列措施:
(一)啟動相應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根據需要啟動應急協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三)按照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交通運輸企業采取相關預防措施;
(四)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發布相關信息,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的運力和裝備,檢測用于疏運轉移的交通運輸工具和應急通信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七)加強對交通運輸樞紐、重點通航建筑物、重點場站、重點港口、碼頭、重點運輸線路及航道的巡查維護;
(八)法律、法規或者所屬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應急措施。
第三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以及所屬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相應調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三十二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部署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或者參與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組織運力疏散、撤離受困人員,組織搜救突發事件中的遇險人員,組織應急物資運輸;
(二)調集人員、物資、設備、工具,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搶修、搶通或搭建臨時性設施;
(三)對危險源和危險區域進行控制,設立警示標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必要時請求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聯合機制,開展聯合應急行動;
(六)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權及相關規定,統一、及時、準確的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應急處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減輕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超出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或管轄范圍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資金、物資、設備設施、應急隊伍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周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三)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現場工作組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給予指導;
(四)按照建立的應急協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第三十六條在需要組織開展大規模人員疏散、物資疏運的情況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令,及時組織運力參與應急運輸。
第三十七條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應急設備、設施、隊伍的日常管理,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組織、調度和指揮。
第三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交通運輸工具、相關設備和其他物資。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章終止與善后
第三十九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負責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照有關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并向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四十一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扶持遭受突發事件影響行業和地區發展的政策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的恢復重建規劃,制定相應的交通運輸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實施,重建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及影響。
第四十二條因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和物資在使用完畢應當及時返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物資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監督檢查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應急組織機構建立情況;
(二)應急預案制訂及實施情況;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四)應急隊伍建設情況;
(五)危險源監測情況;
(六)信息管理、報送、發布及宣傳情況;
(七)應急培訓及演練情況;
(八)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落實情況;
(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第四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等單位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影響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有效進行的,由其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或追究相應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海事管理機構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活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篇6)
一、基本情況
山西興通安運輸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公司現有機動車13臺,其中天然氣運輸專用車輛8臺;車輛主要分布在山西太原周邊;年行駛里程50萬公里,存在著重大交通風險。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圖)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燃氣泄漏事故、著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司機、押運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使,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和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周永慶
副總指揮:高博
成員:王斌、趙博文、靳玲、張雷、高春生等
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二)公司分別成立應急救援辦公室。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山西興通安運輸有限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立即調動公司的應急救援力量,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各運輸單位管理部門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司機、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司機、押運人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四)利用GPS監控系統對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結合定期的上線跟蹤檢查,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章行為。
(五)定期組織司機、押運員進行路況等有關運輸安全的各類因素的分析,及時辨識出各類危害,制定控制措施,消除交通風險。
(六)公司安全監控中心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溝通確認。
六、應急響應程序
(一)應急行動
1.司機、押運人員的應急行動
⑴報警
發生下列事故,超出司機、押運人員處理能力的,立即按下表中的對應方向進行報警
急救電話:120;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火警電話:119;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電話:0351-4633133
報警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及車牌號、人員傷亡情況,泄漏的危險品名稱、主要危險特性等。
⑵根據現場情況,司機、押運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①如發生人員受傷的情況,請求過往車輛向附近醫療機構運送傷員,或直接向當地醫療機構求助,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及程度、發生次生危害的詳細情況。
②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
③危險品泄漏時,立即配戴好防護用品,利用隨車工具進行堵漏,現場沒有安全防護的人員以及泄漏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撤離到上風向安全位置。
④在來車方向150m處設置警告牌,通知附近人員向上風向撤離。
⑶當社會救援力量到達時,向其說明現場情況,配合對方做好如下工作。
①隔離:設置隔離區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離區外設立明顯標識,安排人員巡邏,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消除隔離區內所有火種。
②疏散:發生大量危險化學品泄漏時,立即與周邊鄉鎮、村莊及單位聯系,通過廣播告知事故險情、疏散距離、方向和個人防護措施等信息,迅速將隔離區內無關人員和周邊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
③疏散時應明確疏散路線,做好疏散人群的控制和引導,防止人員在泄漏區域低洼處和下水道等地下空間頂部滯留。
2.公司的應急行動
⑴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總指揮報告,按照總指揮指令,啟動本級應急行動,若發生一級事件或情況緊急,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⑵公司應急總指揮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政府公安交通部門實施應急救援,處理交通事故。
3.公司的應急行動(一級應急)
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集團公司應急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整合必要的資源,向交通運輸應急反應組發出指令,展開應急行動。
⑵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著火和爆炸事故,公司應急總指揮要向事故現場派出專家組,必要時向距事故發生地較近人員發出指令,派出應急搶險隊伍,快速奔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⑶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各應急搶險小組配合社會救援單位展開應急行動。
⑷當危險得到控制,立即安排起吊設備和危險化學品備用槽車,在專家組的指導下,實施工程搶險。
(二)應急解除
1.交通事故險情排除標準:
⑴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⑵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火災爆炸和環境污染事件;
⑶公安交警部門現場勘查處理完畢;
⑷事故車輛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復。
2.達到上述標準后由現場指揮部報告本級應急總指揮,由總指揮發布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解除令。
(三)后期處置
1.事故車輛所屬單位負責配合地方安監、交通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按照事故響應級別,由公司經理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獎勵事故搶險工作中的有功人員。
3.由公司按保險合同向相關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4.由公司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應急培訓與演習
1.應急指揮中心每年組織一次本預案的應急演練。
2.公司每年組織應急培訓
八、預案的管理
(一)本預案由山西興通安運輸公司組織制定、評審與持續改進。
(二)本預案每年進行評審和修訂,但在發生交通運輸事故并啟動實施本預案后,應根據實施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更新改進。
運輸應急預案(篇7)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運輸應急預案(篇8)
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為迅速處置在區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時搶救傷員,盡快疏通道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財富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車輛墜江、墜湖或因車輛發生事故引發嚴重爆炸、危險品泄露造成嚴重人員傷亡。
二、組織機構
(一)為了加強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交通、建設、衛生、民政、財政、宣傳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搶險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及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1、督促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
4、組織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善后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向區總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檢查各街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總指揮部各項決策情況。
3、及時、全面了解事故災害情況。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演講實施救災的進展情況。下傳上報。
5、按區總指揮部指示。堅持通信聯絡疏通。
6、組織辦案專班迅速開展案件調查、處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具體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設立情況信息組、救護組、捍衛組、搶險組、安排組、涉外涉臺組、宣傳組、財務組、善后處置組。
(一)情況信息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由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任組長。主要負責及時了解現場情況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區總指揮部堅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傳下達,信息疏通。
(二)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由區衛生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足夠的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指定醫院,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與搶救工作。
(三)捍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的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撲滅火災,排除險情,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和積極參與救護,事故調查及評估、理賠等項工作,現場勘查可商請檢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員參與。
(四)搶險組:由區交通局、建設局負責。區交通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對因事故或引發火災、爆炸遭受破壞的道路路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設施進行搶修,并負責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五)安排組:由區民政局負責。區民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排前來參與事故處置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對死亡的人、畜尸體做好處置事宜。
(六)涉外、涉臺組:由區外事僑務旅游局負責。區外事僑務旅游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配合衛生部門對受傷的外國人、洪澳臺同胞、海外僑胞進行救護、轉移、治療工作,負責協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工作,負責對涉外、涉臺問題交涉;負責翻譯工作。
(七)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
(八)財務組:由區財政局負責。區財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準備和解決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統一安排有關辦公經費。
由車輛投保的平安公司和發生事故的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與。
(九)善后處置組:由區公安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派出機構接到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由區分局指揮中心迅速演講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演講或接到區委、區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全力搶救傷者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區公安分局、檢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單位共同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及發生經過,認定事故責任,核清損失數額,并依法進行處置。
(五)事故的賠償由相關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責任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置工作結束后。演講區總指揮部。
運輸應急預案(篇9)
為切實提高我街道春運期間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確保春運工作平穩有序,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依據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春運期間轄區范圍內各類突發時間的預防、處置和善后工作。
重點區域:
1.公共交通客運站及專用通道等;
2.公路、鐵路及連接線;
3.主要城市道路及交叉口。
(三)突發事件分類
1、事故類
(1)旅客大量滯留:因公路、鐵路正常運行收到影響,進而引發大量旅客滯留;
(2)交通事故類:由設備故障、車輛沖突引發的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
(3)特殊天氣類:包括霧、雪、冰凍、低溫等惡劣天氣條件。
2、社會安全類
(1)群體性的事件:包括沖突、非法集會、滋事等引發起的群體性的事件。
(2)恐怖性事件:包括交通工具遭受爆炸物威脅、重點區域受爆炸物或不明物體威脅等恐怖襲擊事件。
(3)火災事故:包括重點區域內各類建筑物火災、交通設施火災等。
3、自然災害及公共衛生類
自然災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質災害,暴雪、冰凍、大霧等氣象災害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中毒,以及影響公眾生命安全的其他公共衛生事件。
各類突發事件在發生過程中往往相互關聯,某類突發事件可能與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堅持預防為主,提前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街道春運辦作為街道春運期間的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統一協調街道現有力量無法處置的春運突發事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春運期間轄區預防和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春運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一)文化站。負責聯系各新聞媒體發布春運應急信息,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群眾理性出行;協調相關單位建立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協調新聞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開展正面報道;應急預案啟動后,配合市、區、街道春運辦做好各項信息發布,保障宣傳工作渠道暢通、覆蓋廣。
(二)民政辦。負責統籌街道范圍內突發事件社會求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群眾所需基本生活求助物資的儲備、分配和滯留旅客安撫救濟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確保相應救災物資保障到位,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有需要的滯留人員的求助工作。
(三)城管中隊。負責重點區域境衛生監督檢查,應急預案啟動后,協調各環衛保潔公司增派環衛人員、增加環衛設施,做好旅客應急疏散場點的保潔工作。
(四)團工委。統籌全街道志愿者服務工作,為春運旅客運輸提供志愿服務。
(五)財政辦。做好春運期間相關工作經費的保障工作。
(六)安監辦。加強春運期間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安全法規宣傳,積極指導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督促油品供應企業做好春運車輛用油保障工作,優先保證春運車輛加注燃油。
(七)黨政辦。會同相關單位開展突發事件的事后評估和善后處理,及時掌握突發事態進展情況,并向街道辦、區政府報告;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上級應急部門有關決定事項和各級領導有關批示、指示。
(八)桃花侖派出所。負責維護街道轄區內各汽車客運場站及其延伸候乘點、火車票代售點、取票點的治安秩序,組織警力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配合街道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九)計生辦。統籌做好春運期間醫療急救和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指導相關單位在汽車客運場站及其延伸候乘點、火車票代售點、取票點、滯留旅客安置點等區域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負責在各汽車客運場站實施醫務人員駐點服務,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治。應急預案啟動后,全面配合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做好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援工作。
(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加強街道轄區內各汽車客運場站候乘點、火車票代售點、取票點、滯留旅客安置點等區域的監督檢查,根據監管職責,依法查處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違法行為,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確保信息暢通。各站辦所、各社區和轄區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并確保通訊暢通。
(二)加強物資保障。由財政所、民政辦牽頭認準做好應急車輛、物資儲備工作,保障應急需要,并進行動態跟新與管理。緊急狀態下,可向區春運辦申請支援。
(三)開展處置分析。事件處置結束后,各單位要及時進行處置分析總結,完成處置情況報告,報送春運辦備案。街道春運辦將在相關單位處置情況報考的基礎上,分析、總結轄區春運應急處置工作,形成總評估報告留檔備案,并根據需要報區春運辦公室。
運輸應急預案(篇1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對惡劣天氣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期間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點,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增強優患意識,常抓不懈,確保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能夠有效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1、應急小組成員及職責
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部署本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接到臨災警報后,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及時、有效、果斷地開展防災、抗災、救災的指揮工作;準確、及時、詳細掌握災情的情況以及發生變化情況,并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及時總結搶險救援情況。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一)聯系協調
及時接受傳達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下達局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指令,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急工作進行聯系協調。
(二)應急執法
組織執法人員檢查違規違法運輸行為。
(三)車輛保障
要備齊充足車輛,并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需要轉移群眾時,應按照上級要求立即調動車輛,到達指定地點,并組織群眾轉移。
三、應急措施
1、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狀況達不到車輛通
行要求,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采取停運或調整班次等措施。同時應急小組要深入運輸一線,對違反規定繼續營運的車輛嚴厲查處,從重處罰。根據當時實際情況、路況情況,組織滯留客車、旅客或貨車疏散。另外,要認真做好旅客服務工作,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部分道路損壞,車輛無法通行,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以最快速度恢復通車。
四、工作要求
1、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認真落實工作職責。
2、在接到信息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入臨戰狀態,充分做好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應急小組、搶險人員、物資、車輛以及相應器械的及時到位。
五、附則
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必須按預案規定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快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玩忽職守、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運輸應急預案(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xx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xx〕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xx〕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xx)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 、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 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 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十五、機電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標準表
序號 名 稱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滅火器 MF-8 個 4
2 礦用真空斷路器 VS1-6/1250 臺 4
3 戶內高壓真空斷路器 ZN5-10/110-20 臺 4
4 避雷器 FZ-110J 個 3
5 避雷器 2XFZ-20 個 1
6 冷縮三芯中間接頭 QS20xx-1 套 4
7 高壓電纜 YJV22-8.7/10kV
3×185mm2 m 500
8 噴燈 PD-3 個 2
9 塑料絕緣帶 20mm 盤 20
10 汽油 120# Kg 10
11 斷線鉗 500mm 把 2
12 安全帶 條 20
13 雨衣 身 20
14 葫蘆 5噸 臺 4
15 聲光信號裝置 DX-1 臺 6
20 對講機 對 3
十六、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通信聯系方式
單位或職務 聯系電話 單位或職務 聯系電話
調度室 #號鍵或8993 0874-4072985 工資科 8859
總經理 8866 供應科 8831
生產副經理 8862 財務科 8858
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8869 綜采工區 8886
生產技術部 8868 掘進一區 8810 8812
安全監察處 8818 8819 掘進二區 8820 8821
機電工區值班室 8897 8895 棗礦集團調度室 0632-4081158
通防工區值班室 8806 8809 墨紅煤管分局 0874-4072031
綜合辦公室 8828 0874—4072637 礦兼職救護隊 8840
保衛科 8840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運輸應急預案(篇12)
1.目的
為保證醫療廢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造成環境污染危害公眾健康,制定本預案。
2.范圍
醫學實驗室全體人員。
3.職責
3.1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安排監督實驗室醫療垃圾的分類及運輸。
3.2實驗人員:負責醫療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
4.規定
4.1實驗室人員應按照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分類收集醫療廢物,高壓滅菌后使用專用的運送車運送醫療廢物到暫存點,交給醫療垃圾管理相關負責人。由相關負責人交給專門醫療廢物處理公司進行處理。
4.2如運送過程中發生醫療廢物大量溢出、散落。如運送車傾翻、運送人員受傷等嚴重事件時,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實驗室及負責人,同時請實驗室保衛人員在受污染地區設立隔離區,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穿過,避免污染物擴散和對行人造成傷害。
4.3實驗室及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到現場協助處理,確定被盜、被搶、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并調查事故原因,形成書面報告,遞交給負責醫療廢物工作的主管領導。
4.4實驗室相關負責人及到現場后指導對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迅速進行收集、清理和消毒處理。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4.5清理人員在進行清理工作時須穿戴防護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護用品,清理工作結束后,用具和防護用品均須進行消毒處理。
4.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員的身體(皮膚)不慎受到污染,應就近清潔,用水沖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傷,應及時到最近的醫院處理。
4.7醫療廢物暫存點發生醫療廢物丟失時,應向實驗室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報告,并盡可能追回丟失的醫療廢物;如發生醫療廢物被盜、被搶、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按上述4.3做好相應處理,并在48小時內向衛建委報告。
4.8因醫療廢物被盜、被搶、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衛建委報告,同時采取相應的醫療救助并進行現場清理、清潔和消毒等緊急處理措施。
4.9因醫療廢物被盜、被搶、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衛建委報告,同時采取相應的醫療救助并進行現場清理、清潔和消毒等緊急處理措施。
4.10因醫療廢物被盜、被搶、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運輸應急預案(篇13)
一、目的
為防止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一)企業概況
本企業坐落于xxx西側方向的半山坡,西邊面臨xxx110KV變電站,北邊面臨xxxx石灰廠,東邊面臨xxx硫酸廠,南邊為園區道路。廠區面積x萬平方米,安全出口1處?,F從業人數x人,其中管理人員x人,安全負責人x人,是一家建材制造類的民營企業。
(二)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涉及混凝土運輸、泵送,極易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主要成員:xxx、xxx、xxx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制定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部經理和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并及時、準確通報事故現狀和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搶險組:負責安全事故緊急搶險工作。
成員:xxxxxx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xxxxxx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及物資轉移。
成員:xxxxxx
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xxxxxx
四、預防與預警
(一)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安全落實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車輛檢測、維護合格;
4、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報警電話: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報告電話:xxxxxxxxxx公司報告電話:xxxxx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并迅速報告;
2、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必須聽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調動和部署;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應立即采取臨時傷情處理并撥打急救電話送至醫院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傷者再次受傷。
(二)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報告;
2、搶救組按照應急預案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組依據事故危險程度,對事故現場周圍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管制及人員疏散;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要立即現場簡易護理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通訊組視其事故撥打119、120或122緊急救援,詳細報告事故地點和路線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或警車能迅速到達現場;
6、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傷害事故。
六、應急培訓和演練
(一)全員培訓使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應急救援措施的常識,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二)應急專業隊培訓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工作協調和緊密配合。
(三)訓練和演習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提高預案執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產恢復
事故后的生產恢復,以生產部和行政部為恢復行動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評估事故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召開事故分析會議,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組織各級管理成員盡快恢復生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每年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成員評議審訂一次,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參與修訂。
(二)預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運輸應急預案(篇14)
為了認真貫徹雨雪凝凍等惡劣氣候下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惡劣天氣的應對能力,增強我縣交通運輸應急措施的系統性和協調性,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冬季特殊天氣(雨、雪、霧、交通結冰)等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應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冬季交通運輸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質到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確保冬季特殊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各項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為加強冬季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安龍縣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坤麟
副組長:胡明康、王春福
成員: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水運企業、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公路、橋涵的搶險工作,確保冬季交通運輸暢通;負責組織全縣冬季公路水路運輸搶險工作;組織落實好搶險運輸車輛,并保證在接到指令規定時間投入足夠的客運、貨運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股,胡明康副局長兼任辦公主任,局安全監督股人員為辦公室成員,24小時值班電話0859-521xxxx。同時,成立道路運輸、水上交通、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一)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胡明康
副組長:羅雅
成員:道路運輸股全體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全面負責冬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信息和情況。
1、應急保障一分隊:
隊長:陳治江
成員:蘇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龍、唐本廣、孔德勇、賀渠、薛德貴、曹傳炳、車龍金、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客運、公交出租車輛運輸保障;對客運、公交出租企業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處置,保障應急人員及時到達事發地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將遇險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2、應急保障二分隊:
隊長:賀如國
成員:葉鼎嵩、常楠、庹定濤、王安華、張鵬、羅貴鋼、何翔、蔡金橋、賀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機動車維修企業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貨運車輛運輸,保障應急物資的順利運輸;對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開展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王春福
副組長:田仁杰
成員:工程建設技術組、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全體人員
負責認真做好冬季縣鄉道公路養護和保暢工作,加強對危橋、涵洞以及破損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對于因冰雪災害及事故損毀造成的交通阻斷,及時趕赴現場,制定搶修方案,指導突擊搶修,負責做好繞行線路及便道技術保障工作;備足防滑料、融雪劑等除雪物資,提前聯系并調試除雪機械(裝載機、推土機、平地機、除雪車、翻斗車、養護作業車、融雪劑、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組建應急保障突擊隊,強化工作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遇到緊急情況能夠拉得出、打得贏。負責及時收集道路毀壞險情情況,定期、不定期向局領導匯報險情情況。
(三)水上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董順德
副組長:陳治陽
成員:航務股、海事股、高壩中隊、平班中隊全體人員、水運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運輸保障;對冬季水上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處置工作,承辦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級別及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
(一)特別重大交通運輸事故(I級)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運輸事故(Ⅱ級)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較大交通運輸事故(Ⅲ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五)其它情況
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局指示,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并嚴格按照《中共安龍縣委辦公室安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單位主要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
1、IV級響應
一般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III級響應
較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與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及時聯系,加強信息反饋,在必要的時候請求縣安委會的協助,并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高級別響應的準備工作。
3、II、I級響應
重大、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在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的指揮下,負責交通運輸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發生后,應立即向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報告。
(三)應急處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交通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五)應急結束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交通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霧、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時,執法大隊、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要到車站進出口,負責維持車輛出站秩序;臨時調派到車站的執法人員要組織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協助公安人員維護站內外秩序;切實做好道路上滯留人員和車輛的服務工作,提供取暖設施,保證滯留人員和車輛餓不著、凍不著、有燃油,讓司乘人員了解公路封閉情況和采取的各種措施,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諒解。
2、遇塌方、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由客運站發布公告,報執法大隊批準后更改客車途經點。在道路恢復暢通后告知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事宜。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客運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養護中心應及時上報的同時,調動搶險隊及機械設備搶修便道,設置繞行警示標牌,協調當地交警疏導交通。
3、落實應急備用運力,必要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會車輛參加縣內中短途客運。征用車輛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并持執法大隊出具的證明運行,運行前要對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客運業務教育。
4、重大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按照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運輸企業要足額配備駕駛員,客運站要合理安排調度正班及加班車輛,避免疲勞駕駛。
5、客運站要為調用應急運力提供專門的停車場地,并為其駕駛員提供食宿安排;對調派到車站加班車輛的駕駛員,車站要負責安排休息地點,保證駕駛員得到足夠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報請縣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并安全出院。
2、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給予補償。
3、相關單位要及時做好事故總結評估工作,積累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等方面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要及時組織修訂。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境內發生的交通運輸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物資、人員運輸保障和道路保暢。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篇15)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詳細分布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